李再勇受贿4.32亿被判死缓

facai888 传统文化 2024-08-14 58 0

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因受贿4.32亿,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李再勇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贵州思南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曾任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。

2022年9月21日,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一审被控受贿4.32亿,2022年10月14日,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受贿、贪污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宣判。

法院审理查明:2001年至2021年,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、州长,黔西南州委书记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、土地征收拆迁、项目开发建设、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84.47万元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再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,李再勇具有自首情节,受贿款物大部分追缴,认罪悔罪,依法对其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李再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,不上诉。

李再勇简历

李再勇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贵州思南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曾任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。

1982-1985年,贵州省思南县物价局工作员、办事员

1985-1987年,贵州省思南县塘头区公所副区长

1987-1990年,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
1990-1992年,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党委书记

1992-1993年,贵州省思南县副县长

1993-1995年,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秘书长(其间:1994.03-1995.01挂职任福建省宁德地区行署副秘书长)

1995-1997年,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秘书长、行署办党组成员

1997-1998年,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秘书长、行署办党组成员

1998-2001年,贵州省铜仁地委秘书长(其间:1998.09-2001.07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)

2001-2003年,贵州省铜仁地委秘书长、地委办公室主任

2003-2006年,贵州省铜仁地委专职副书记(其间:2005.09-2006.01在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)

2006-2007年,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、代理州长

2007-2011年,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、州长(其间:2007.09-2010.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学习)

2011-2015年,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(其间:2014.03-2015.01在国家信访局接访司司长)

2015-2016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(其间:2015.07-2016.07挂职任国务院副秘书长)

2016-2017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、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
2017-2018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

2018-2022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

2022年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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